自考本科并不是太难,有50%的通过率;
自考学习方式灵活,工作矛盾少,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都可以参加自学考试。自主学习是通过学分累积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员完成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制度确立
一九七七年八月八日,邓小平在《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教育要两条腿走,大学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是一条腿。”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提供了重大的理论指导。
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现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教育部是根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导下,组织和研究建立高校自考制度。1980年5月中央书记处在讨论教育工作时指出,为了促使青年人自学上进,应该拟定一个办法,规定凡是自学有成绩,经过考试合格者,要发给证书,照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