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四川成都西华大学自考专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成理校发〔2019〕3号)及2019年12月23日四川成都西华大学自考专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的决议》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一)受理范围:2018年5月以后毕业的我校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成教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中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必须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中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必须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
(四)已通过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参加以下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分数要求,认定学业水平测试合格: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达到380分;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
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申请人须参加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学士学位申请人须参加日语水平考试.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六)成教(自考)本科学生毕业后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二、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材料
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务必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不接受扫描件或传真件),并提供相应原件供审核。
(一)四川成都西华大学自考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电子文档);
(二)四川成都西华大学自考专业成教(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三)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或符合上述学业水平测试认定条件之一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四)身份证;
(五)教学点学生需提供学籍成绩表(教学点盖章),自考学生需提供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学校自考办盖章);
(六)2寸彩色标准照(蓝色背景)2张及同版照片电子文档(JPG格式)。